膀胱颈梗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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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5/26 20:3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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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科合并其他疾病

定义

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伴有非产科的疾病

规则

1.当孕产妇出现意外损伤、中*或其他非产科疾病和并发症,求助产科以外的其他专科治疗时,应以主要治疗的损伤、中*或疾病作为主要编码,产科编码作为附加编码。

由于严重的损伤、中*或重大疾病可疑影响胎儿而给予了孕产妇相关的医疗,附加的产科编码应使用O35.8

未对孕产妇进行任何与产科相关的医疗时,仅使用Z33表明附带的妊娠状态。

2.当孕产妇因产科相关疾病和并发症入院治疗,一般应选择产科疾病或并发症作为主要情况编码,非产科疾病作为其他情况进行编码。

3.O98(可归类在他处的孕产妇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并发于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)和O99(可归类在他处的孕产妇的其他疾病并发于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)同时伴发本章其他并发症时,优先考虑本章的情况。

4.O98(可归类在他处的孕产妇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并发于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)和O99(可归类在他处的孕产妇的其他疾病并发于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)在没有其他产科并发症时,向产科求医,应作为主要情况编码。

5.当孕产妇向产科以外的专科求医时,应分类到具体章的亚目,不影响孕妇继续妊娠时,使用Z33作为附加编码说明孕产妇妊娠状态;存在已知或可疑胎儿异常和损害情况时,可使用O35表明对孕产妇的医疗。

胎儿宫内窘迫

定义

胎儿宫内窘迫是指孕妇、胎儿或胎盘的各种高危因素引起胎儿在宫内缺氧和酸中*,表现为胎心率及一系列代谢和反应的改变,并危及其生命和健康的综合表现。

规则

1.当孕妇伴有胎儿窘迫未进入第一产程入院医疗或终止妊娠时,应编码为O36.3(为胎儿缺氧体征给予的孕产妇医疗)。

2.当孕妇进入第一产程时,伴有胎儿窘迫,应编码到O68[产程和分娩并发胎儿应激反应(窘迫)]的相应亚目。

胎位异常

定义

胎儿在子宫内的位置除外枕前位,其余的胎位均为异常胎位。如在妊娠后期,仍为异常胎位,则称为胎位异常,亦叫“胎位不正”。常见的胎位不正有胎儿臀部在骨盆入口处的臀位,胎体纵轴与母体纵轴垂直的横位或斜位等。

规则

1.胎位异常发生在产程开始之前,分类于O32.-(为已知或可疑胎儿先露异常给予的孕产妇医疗)。

2.胎位异常在产程开始后仍然存在,被认为是梗阻性分娩,则应分类于O64.-(胎儿的胎位不正和先露异常引起的梗阻性分娩)。

多胎妊娠

定义

一次妊娠子宫腔内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,称为多胎妊娠。多胎妊娠的发生率与种族、年龄及遗传等因素有关。

规则

1.O30(多胎妊娠)一般只作为附加编码说明胎儿数量情况,主要编码应选择与治疗相关的其他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的并发症和并发症,仅在没有任何其他并发症时多胎妊娠才作为主要编码使用。

2.O31(特发于多胎妊娠的并发症)一般用以附加说明多胎妊娠时,出现的既有存活胎儿,也有产前已出现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胎儿流产或胎死宫内的现象

O31在没有任何其他并发症时可作为主要编码使用。

异位妊娠

定义

孕卵在子宫体腔以外的部位着床发育称为异位妊娠,俗称宫外孕。

规则

1.以流产为结局的异位妊娠编码到O00,其亚目用于标识异位妊娠的具体部位,未指明部位的异位妊娠编码为O00.9。如果出现即时并发症的情况,可以使用O08作为附加编码。

2.本次来院目的为治疗上次异位妊娠清除后的延迟并发症时,使用类目.作为主要编码,不再对异位妊娠进行编码。

3.为治疗腹腔妊娠中能活胎儿的情况,主要编码为O36.7

4.腹腔妊娠分娩,

以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严重的并发症和并发症为主要编码,

O83.3腹腔妊娠中能活胎儿的分娩为附加编码;

无更严重的并发症和并发症时,

O83.3腹腔妊娠中能活胎儿的分娩为主要编码。

早产

定义

妊娠37整周之前分娩,称为早产。

注:ICD-10第二版O60翻译不准确,修正如下:

O60不足月临产和分娩。

O60.0不足月临产未分娩

O60.1不足月自然临产伴早产

O60.2不足月临产伴足月分娩

O60.3非自然临产的早产。

规则

1.假临产是指孕妇在分娩前2~3周内由于子宫肌层的敏感性增加,出现不规律的子宫收缩,分类于O47.1,而不足月临产.0是指在怀孕还不足月的时候出现的临产状态(由于翻译不准确而容易误解)。

2.早临产未分娩可分为假早临产O47.0和不足月临产不伴分娩O60.0两种情况。

37周前出现了一些不是真正将要临产的临床表现,并且未分娩时分类到O47.0。

37周前进入了临产状态,并且未分娩时分类到O60.0

3.不足月临产需要区分有无自然临产征兆,有自然临产征兆伴早分娩O60.1,无自然临产征兆伴有早分娩O60.3。有自然临产征兆并最终足月产O60.2

子宫瘢痕

定义

瘢痕子宫是指剖宫产手术或其他子宫肌壁术后的子宫。主要发生于剖宫产术、子宫肌瘤剔除术、子宫穿孔或破裂修复术、子宫成形术等妇产科手术之后,其中剖宫产术是瘢痕子宫产生的最主要原因。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可能发生子宫破裂、产后出血、前置胎盘等。

规则

1.瘢痕子宫,与妊娠和分娩无关的瘢痕子宫者应编码于N85.8

2.瘢痕子宫,再次妊娠期间给予的孕产妇医疗编码于O34.2

3.瘢痕子宫,再次妊娠分娩,编码要区分以下情况。

对于以前剖宫产后的瘢痕子宫,经阴道分娩编码于O75.7;非剖宫产原因的瘢痕子宫经阴道分娩编码于O34.2

任何原因引起的瘢痕子宫,在产程开始之前(非梗阻性分娩)作为剖宫产的原因,编码于O34.2

任何原因引起的瘢痕子宫,在进入产程后因梗阻性分娩行剖宫产的应编码于O65.5。

如需完整版编码规则,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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